末代換季大打折

 - 換季打折的歷史回顧


年初時的一篇文章已經跟大家提到德國在營業管制上將有一些鬆綁,年度進行到現在,有的已經實現,像是星期六的關店時間從下午四點延長到下午六點,有的是即將實現。根據聯邦政府的構想,自明年(2003)起,將把法定的夏季以及冬季結束特賣(Sommer- und Winterschlussverkauf; SSV u. WSV)給取消。根據報紙Die Welt(26.07.2003)的報導,聯邦眾議會在夏季休會之後將會通過新的競爭法,藉以廢除這個自1953年開始的制度。所以,今年的夏季結束特賣可能是「末代結束特賣」了。

 

所謂的「結束特賣」(Schlussverkauf),也就是台灣一般所說的「換季(折扣)大拍賣」,根據法律規定,換季特賣可不是什麼都可以賣,而是有限制的,只有紡織品、皮件製品和運動商品才是換季特賣可以適用的對象。當年的立法理由是,讓商家可以把倉庫裡的庫存藉由特賣出清並且因此得到放置接下來秋、冬季節商品的空間。這個最初為了方便商家清理庫存以迎接秋冬的立法原意,或許已經不合時宜(紡織品商人現在一年不是只有兩次,而是可能有十到十二次的調整庫存需要),也或許到現在知道的人可能已經不多,可是,時間到了就會有商品大幅降價的既成印象早就已經深植人心。

 

特賣這個機制,Die Welt也作了個考證。德國早在約近100年前就已經對此有法律的明文。1909年,「出清以及清倉」出現在「不正競爭防止法」(das Gesetz gegen unlauterten Wettbewerb; UWG)當中。1935年,結束特賣以「基於特別原因的出售活動」首度被規定在法律當中,理由在前面已經跟大家提到過,在此不贅。1950713日生效的法規性命令,把換季結束特賣作了更詳細的規定,比方,何時開始以及可以賣什麼東東等。關於商品的種類,經過多年來的討論以及爭執才成為今天所看到的面貌,例如,1986年的修法,玻璃以及瓷器不適用在換季打折,不過,卻新加入了運動商品一項。在對於貨物概念的區分上,也有幾個有爭議的判決,比方,人造皮件就被允許視同真皮皮件而可以折扣出售,可是,硬殼的行李箱就不適用。另外,同樣是自行車,登山自行車可以被折扣出售(運動用品),荷蘭自行車就不行。  

 

Die Welt的報導引述統計資料指出,單單夏、冬二季結束特賣,營業額即可達到全年總額的3.7%,而且才需要短短四個星期的時間(兩個特賣各兩個星期)。看到這個結果,你會怎麼想?若一年可以這樣多賣個幾次,那營業額不是就可以衝得更高了嗎?近來剛剛實行的週六延長營業時間所增加的營業額,給了政治人物一個鼓勵,Die Welt經濟版的評論就提到了這個觀點,並且指出,只有夏、冬季的大打折讓我們忘記了還有許多促銷的主意,比方,慶祝德國甲級足球聯賽(Bundesliga)開打以及各城鎮的節慶都是可以作為特賣活動的好藉口。因為當前德國經濟不景氣,政治人物為了拼經濟,「終於」想要去放鬆營業的管制,這篇評論也諷刺地說道,從打折法實行以降,德國人已變成了不會討價還價的民族!將來,三不五時五花八門的折扣大戰,想必會給討價還價智能已經極度退化的德國人來個震撼教育的電擊效果,可能多年以後,德國人也會變成和台灣人一樣懂得精打細算,屆時,對於德國人民族性的描述可能就必須作大幅度的改寫了。

 


28.07.2003 v. Ar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