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學教育的理想與現實-

補習班全面取代法學院?


德國法學教育的特色是-廣博的「完整法律人」(Voll-Juristen)職業典型。法學院學生在修完一定學期數的課程並且通過必要的考試,最後參加兩次國家考試(第一次側重在實體法,第二次則是偏重在程序法部分)及格之後,「完整的」法律養成教育即告完成。由於國家對考試採取「只考不分發」的態度,通過國家考試之後,學生必須拿著自己的考試成績主動跟法院、檢察署、政府單位或是律師事務所申請接洽工作,所以,法律人因為成績不夠理想而在求職時碰壁是常有的事情。這是和台灣以及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法律養成過程最大的不一樣所在;不過,去年年底時,在報紙Die Welt(19.11.2002)看到一則報導,德國有聲音認為,廣博的完整法律人職業典型無法和國際接軌,而且也不符合就業市場的需求,所以主張法律課程應以學士作結束,只需要一部份的學生繼續到碩士階段深造即可。不管如何,德國的學生在選擇念法律的時候,大都有「努力用功拼國考」的覺悟,所以,在大學圖書館經常可見許多抱著活頁大法典以及捧著大堆資料的法學院學生在埋首K書,這點倒是跟台灣頗類似的。另外,根據規定,每個學生一生只能參加「兩次」的法律國考(不過,相較於我們,這裡的通過率比較高,平均可達七成以上),「賭運氣矇矇看」的成分就比較少,如何充分準備並且把握機會就是學生所在乎的。考試,和一個東西定是如膠似漆-補習。在德國,準備法律國考,有兩個途徑可以利用,首先,傳統上,各校法學院會由教授每學期就各科開設「國家考試準備課程」,這是免費的,另外則是自己花錢在外面的補習班補習。前陣子在明鏡周刊的網站(Spiegel - Online)上看到一篇文章,標題下得頗有意思:「考試恐懼的買賣」(Das Geschaeft mit der Examensangst),對於當前德國法學院學生準備考試的情形有詳細的報導,正反論點兼顧,對於問題的觀察相當具有參考價值。報導指出,在準備第一次國家考試時,有大約90%的法學院學生相信專業的補習。補得還真凶啊!為什麼會這樣,報導繼續引述慕尼黑大學法學院學生、同時也是德國法學院議會的主席-Peter Huber-的話,「法學院和考試沒有關聯性!」補習班之所以可以大賺特賺,就是因為可以「填平考試和上課之間的鴻溝」。大家應該有興趣,在德國,補習的花費大帶是多少?以報導所舉的Hemmer為例,學生每月必須付140歐圓給這個補習班,之後可以拿到準備考試的相關資料,像是,考題、講義以及每月的考情雜誌。在充分掌握學生對於考試恐懼的需求心理之下,「趁人之危」效果相當地不錯呢!Hemmer全德42家連鎖店有12000名學生。基於「要花錢的比較好」的心理,有許多學生乾脆就不去大學上課了,大部分時間就蹲在補習班或是K補習班的教材。記得以前有和一位正在準備國家考試的朋友聊到,他說,他們會覺得補習班上得比較有系統,又有講義,比大學教授的考試課程有幫助多了。這好像也是台灣法律系當前所遇到的情景。面對這樣的情況,法學院方面也決定不再視而不見,準備作一些改革,藉以吸引學生回來上課。自200371日起生效的法律教育改革,一些作法,比方,辯論以及審判技巧將來應該關注學習當中和實務較強的關聯性,還有,未來第一次國考的30%由大學負責,作法是,在一些重點範圍(較先前增補的選擇科目),應由上課的材料出題。慕尼黑大學刑法教授Ulrich Schroth提出了改革的隱憂:「改革會造成大學擴大的負擔」,而且又說,「在一些課程,比方刑法或是公司法,可能會變成大爆滿。」這樣「臭屁」的說法!補習班方面立刻加以反擊,他們相信,改革之後,會有更多的人流入補習班,Hemmer的工作人員Wuest說,「在大學課堂上能夠給的,Hemmer在每個城市都可以提供」,他還說,「我們在辦教育!」對於這點,因為補習班無孔不入的情報蒐集彙整能力,相信應該大家都不會懷疑Wuest敢如此誇下海口。

 

想和補習班鬥,這回並不是頭一遭!報導最後引用了一個案例,擁有6000位學生、德國最大法學院之一的敏斯特大學法學院,從二十年前開始就嘗試讓學生在免費的「大學補習」準備考試。計劃的內容是,課程為期一年,假期時上課,每週二十小時的密集準備課程。相較於要付費的補習班三位老師固定擔任各科的教學,敏斯特的「大學補習」則是十二位老師接力上課,較多人參與所帶來的不同教學水準,教學連貫性的問題馬上就浮現出來;其院長不得不承認,「我們目前還不能把水從補習班那邊給引過來」,並且自我安慰地說,「因為只有花錢,對於學生來說才是好的,特別是一種心理上的恐懼」。話說回來,若問題是這麼簡單,為什麼敏斯特大學的補習不也收點工本費,看看學生會不會過來

 

「是否放任讓考試去引導教學」,對此台德似乎一直沒有定論。大學除了職業訓練的目的設定-教學任務-之外,研究以及理想性的色彩也是其可貴以及讓人普遍認同的地方(或許補習班的老師會不屑我的說法!)。學生不來上課,問題相當複雜,原因可能在老師,癥結也有可能在於學生,小弟認為,老師若是站在學生的立場和自己所堅持的理想的平衡點上設身處地去想過應該如何上課,這樣老師的任務和義務已經算是盡到了,至於為什麼還是無法引起學生來上課的意願,那就不是那麼值得去介意的了,「Just do it!」相對的,花錢上補習班,花錢以及教學的人應該彼此都清楚,「想要有效率地準備考試」;上面報導最後引述一位受訪者生動的描述作總結,「付錢只是一個唯一的結果:告訴我吧!你有哪些鈔票,而且我來告訴你!你可以得到什麼。」很簡單,銀或兩迄的買賣規則。若想上補習班去「作學問」,那就真的是「搞錯地方」了!德國大學都有各邦政府穩定的財政支持,教授不只全力教學,也全力將其優秀的智慧貢獻在研究以及更高深問題的思考上面,「把大學也搞成補習班」的改革想法,恐怕是誤解了大學的價值與功能,不是一種進步,而是一種「不務正業」。不來上課,課堂門可羅雀,感覺就沒有那麼嚴重,(或許,跟大學免學費也有關係吧?!在台灣,都付學費,還是會挑一下一些可以上的課上上,撈撈本,還沒那麼慘。)不同生態的東西是不是硬要弄在一起,和台灣各大報章雜誌因為壹周刊和蘋果日報大軍壓境所形成的壓力恐慌有點雷同,因此有高喊「喚回精英辦報」的聲音並希望與八卦劃清界線。其實,沒得選湊合著看,並不表示大家都喜歡看啊!不然,為什麼一些製作精良的東西還是可以引起不錯的評價以及銷售迴響?若是沒有經濟上的壓力,清楚地定位自己的觀眾群在哪裡,堅持而不偏執的「曲高和寡」又何妨?


19.06.2003 v. Ar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