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起易開罐與非重復使用的瓶子也要預付押金


之前曾經跟大家提到過,北歐的瑞典已經對於非重複使用的容器(例如,可樂罐與汽水瓶)實施「押金制度」,並配合設置自動回收的機器,大家在「亂丟就是丟錢」的認知之下,也逐漸地認同並且願意去配合這個制度,因此,遂得以達成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的目標。 

在德國,對於「用過即丟的容器」(Einweg-Behaelter)也將有一番作為了。根據2001年二月一日曼海姆地區的地方報“Mannheimer Morgen”的報導,德國政府已經決議自2002年開始,針對用過一次即丟的瓶子(einwegflasche)以及飲料罐(Getraenkedose)實行「強制押金」(Zwangspfand)的制度,若此決議也在聯邦國會以及聯邦參議會獲得支持,則此制度就可以於2002年在德國開始上路了。按照制度的規劃,初期對於玻璃以及塑膠製的瓶子,每只收取0.25歐元(合0.5馬克)的押金,至於更大容量的瓶子(即大於1.5公升),每只則收取0.5歐元(1馬克)的押金。當然,環保與經濟發展之間的衝突在這樣的情形還是出現了,聯邦經濟部長米勒(Mueller)認為,為了配合此新制度的實施,必須投入經費於回收機器,預計每個包裝的成本將會提高0.02馬克,可以想見的是,販售商以及製造商的反應,其對於強制押金制度是抱持反對的態度。相反的,環保人士則是歡迎這項制度。不過,按強制押金制度的規劃,也不是全面性的,對於酒瓶、香檳瓶以及烈酒瓶,將來還是免付押金的,這個例外是應Rheinland-Pfalz邦的要求才制定,或許因為此邦境內有幾個德國重要的白酒產區,擔心此制實施會對於此邦的經濟造成重大影響。 

就如同當天報紙當中評論最後一段話所說的:「事實上,易開罐有80%是具有回收價值的,並且,對於環境的傷害,是明顯地大於可退瓶(已實施押金制度的)的容器。」考慮到一遭到破壞就相當難以回復的環境,或許以經濟的角度去反對強制押金制度就不再是那麼理直氣壯,不過,可以想見的,這樣的經濟發展與環保之間角力會繼續沒完沒了的下去。


16.02.2001 von 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