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空罐押金制度的政策形成過程對台灣的啟示


200311日在台灣以及德國的環保政策方面都有一些新的措施開始上路。在我們台灣,自11日起,限用塑膠袋政策開始實施,雖然實施前遭遇不少塑膠袋製造業者的反彈,在環保署長郝龍斌的堅持之下,台灣的環保政策史開啟了新的一頁。在德國,11日也是環保史上重要的日子,除了調高燃油的環保稅之外,值得注意的是,繼北歐之後,德國也成為採行「空罐押金制度」的國家,此制象徵著德國環保運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不過,這個環保制度的實行卻是經歷了行政、立法以司法三個不同權力場域的多方角力之後才得以確定實施,最後更是在「準備不及」的批評當中開始了,回顧其過程,真可用「備及艱辛」來形容,在當中看到,不只是台灣,連環保意識頗為成熟的彼邦,對於一些新制的施行也是必須歷經漫漫長路才得以成就;其間,德國的飲料以及零售業者為了阻止這項制度的實行,在聯邦以及各邦分別提出了多達100件的相關訴訟(Die Welt vom 12.09.2002),贊成與反對的雙方火力交鋒不惶多讓,反對陣營在去年九月時雖然曾因杜賽多夫行政法院的勝訴判決(判決理由:空罐押金制度是屬於法律保留的事項,不能只是使用法規性命令-「規則, Verordnung」,來規定)一時位居上風,並且樂觀地認為據此可以拖延空罐押金制度的實現,不過,北來茵魏斯特法倫邦並不因此而善罷甘休,當然繼續提出上訴,去年時十一月底,在敏斯特的高等行政法院卻認為,「空罐押金制度並不是屬於各邦的事務。」雙方因此打成平手,最後的勝負將由位於萊比錫的聯邦最高行政法院於今年透過原則性的判決來定勝負(Die Welt vom 29.11.2002)。另外,有三個日用品超市也同時對聯邦環保部提出憲法訴訟,出乎意料的,20021229日聯邦憲法法院卻作出不受理的判決。眼看著11日將屆,反對陣營又出招了,這次是對萊比錫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反對押金制度」於11日開始的「緊急申請」(Eilantrag),不過,卻不受到認可而遭到駁回。看來,「空罐押金制度」已經是箭在弦上了。在環保人士沉醉於勝利的喜悅時,卻存在著一個很大的隱憂,因為之前業者揚言,一旦法律沒有清楚地被解釋,將不會配合投資設置回收設備。的確,去年年底前幾天,德國的報紙已經報導指出一些新制實行之後可能發生的混亂現象,因為在過渡時期並沒有一套「統一的回收體系」,初期,消費者必須將空罐拿回原來購買飲料的商店或是超市「退罐」,可是,問題來了!若是有人在柏林高速公路加油站買了一瓶可樂帶上車,邊開邊喝地開到了慕尼黑,想要拿回先前預付的押金,按照目前的做法,他必須把空罐拿回柏林去退(Die Welt vom 03.12.2002)11日開始了。實際的情況果然是「一團亂」!可說是「一國多制」!報紙Die Welt 200313日報導,有的超市(Extra)是給代幣,有的(Real, Metro, Karstadt則是給收據,憑「證」退押金,不過,有的業者(Aldi)為避免麻煩,乾脆就「不賣了!」直接將收押金的罐裝飲料給「撤架處理」。業者害怕的還不只是收押金這一招而已,在新制的混亂當中,聯邦環保部又放出風聲,將擴大實施押金計劃;目前,空罐押金制度的實施對象只及於「碳酸類」飲料,比方,啤酒、氣泡礦泉水、汽水以及可樂,至於PET材質以及利樂包的包裝並不收取押金,所以,在德國飲料市場佔有率相當高的果汁、牛奶的包裝容器都還是免收押金,這種情形對於回收效率而言當然是大打折扣的。理論上本當一體適用,可是兩年前的提案卻在聯邦參議院附議時未能過關,成為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法規面貌。

 

新制已經開始實施,不過反對的聲音並未因此就平息,看到目前的亂象,向來反對陣營的主力-零售業者聯盟又出招了,這次他們是為了飲料以及包裝業者請命,其主張,目前的亂象已經嚴重危及到從業人員的工作機會,若是擴大實施,影響所及,對於德國境內許多的酒廠上萬的工作機會也將構成威脅,這些說法乍看似乎言之成理,不過,適用「多次使用容器押金制度」(Mehrwegflasche)的業者卻提出駁斥,他們說,新制實施之後業績成長了許多(Die Welt vom 03.01.2002),除了讓人看到「統一回收體系」必須加速推動(目前的計劃是十月份)的迫切性之外,也駁斥並新制並不會讓業者活不下去,當然,應該是有許多人怕麻煩而乾脆改變喝飲料的習慣。看完了上面的歷史回顧,我們看到了法制國家人民使用「法律救濟管道」主張自己權利的社會常態,雙方是「理念」以及「理性」之爭,可是,在台灣,看到的卻是,業者下跪。現在規定已經生效,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想過提出訴願或是循行政訴訟解決的方式?


12.01.2003 v. Ar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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